11月21日19时许,广福镇大坝村一山场突发山火。接报后,蕉岭公安联动应急消防部分、广福镇政府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活。通过全力补救,现场明火于当晚21时成功熄灭,过火面积3.32亩(均为生态公益林),未形成人员伤亡。
后经民警现场勘查与走访调查,快速确定罗某兴(男,60岁,云南省人)、张某贵(男,43岁,云南省人)两名违法嫌疑人,并在现场邻近暂时工棚将二人抓获归案。
经查明,当日18时许,罗某兴、张某贵前往该山场挖黄蜂取蜂蛹,为驱逐黄蜂,违规运用打火机点着干草并喷洒灭害灵驱虫喷剂。二人用火后未彻底清除火源便私行脱离,残留火星点燃周边杂草引发火灾。面临铁证,罗某兴、张某贵对其违规用火引发山火的违法现实供认不讳。现在,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兴、张某贵作出行政拘留的处分。
4.政府能够发布命令,制止全部户外用火,严格管理或许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。
6.产生森林火灾时要及时、科学、安全补救,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(记者:于涛 王慧 摄像:丘颂凯 蕉公宣)